常見問題
英國修讀專業科目如:物理治療、醫科、藥劑科、牙科、眼科等,學校都會要求學生提供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是一項由香港警務處提供的收費服務,主要供有關人士申請入境簽證前往另一國家旅遊或居住,或申請領養小孩之用。
為什麼學校會求修讀些科目的學生提供良民證?而申請程序又是什麼?
首先,因為學生係實習期間會接觸到病人或小童,所以學校需要學生提供良民證去證明過往沒有犯罪記錄。
學生係可透過自動電話預約系統辦理預約手續,然後帶齊文件親身到警察總部辦理申請事宜。
學生應帶以下文件前往警察總部
1. 已填妥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表
2. 香港身份證或有效的旅行證件
3. 學校要求學生申請良民證的信件,信件上須清楚列學生姓名 (正本+副本)
4. 申請費用,可用現金、八達通卡、易辦事或支票繳付。
5. 申請人必須同意接受印取指模,並須簽署一份授權書,授權香港警務處保留其指模及同意香港警務處不需預先諮詢其本人情況下向有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披露他或她在香港的犯罪紀錄詳情。
如果申請人在本港並無犯罪紀錄,警處會在四星期內將證明書以掛號函件直接通知有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
辦事處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十四樓「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
辦工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十五分
(警察總部出納部於下午一時至二時及下午五時後將會停止接受繳款)
有關表格及授權書可到以下網址索取及查詢: http://www.police.gov.hk/…/11_useful_info/cert_no_crime.html